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雖然標題是Common Sense但是我卻一點都不清楚這件事

最近的我也加入失業一族,也因為沒工作的關係,所以健保也因此停了

後來在我媽媽的催促下才趕緊去詢問一下,原來失業要加入健保不是去健保局辦理

是要到市(區)公所辦理,一、要帶著你之前公司開給你的轉出證明

二、還有個人身分證,進去後他會拿一張單子讓你填寫姓名、住址、電話

不用5分鐘吧馬上就好了,但是繳費不是在市(區)公所繳喔

辦好了後,健保局會寄單子到府上,在拿著單子到各金融單位交費即可

我想現在失業的人頗多,跟大家分享一下囉^^

順便一提,那天去我家附近的區公所辦理時,一進去跟她們說我要辦理健保

櫃檯內有2個人,一個應該就是正職的公務人員,另一個是替代役

這時那個替代役就開始幫我辦理,另外一個正職人員看起來好像也沒在做事

我很納悶的是,這麼悠閒的單位為什麼需要派一個替代役來幫忙~真是浪費人力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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